市场监管总局公布质量安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名单-新京报

新京报讯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消息,3月2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重点揭发质量安全领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清单。目的是通过公开披露的方式震慑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守护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自家羊绒制品店销售不符合合格产品条件的羊绒制品列入严重违法诈骗分子名单。 2025年1月,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对东区横自家羊绒制品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抽取了该店销售的部分羊绒制品样品进行检查。经调查,未发现羊绒成分抽检的产品中检出含有异物,经认定,当事人明知所销售的产品不符合“100%羊绒”标签的含量标准,故意使用假冒吊牌,并通过直播间公开销售该产品。不仅违法行为隐蔽,而且主观意图明显。涉案产品价值较高,部分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当地羊绒制品市场声誉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适用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涉案当事人进行了严厉处罚。与此同时,在根据《市场监管严重违法失信人员名单管理办法》第七条的相关规定,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办将该当事人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人员名单。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市场监管局将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克拉玛依区振坤电动自行车店列入违法不诚信人员名单。 2025年9月,克拉玛依省镇村电动自行车店销售的两款规格型号如下:TDT822Z(飞鸽)电动自行车经抽查不合格,其标识、警示语、互认合作充电项目不符合GB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动安全要求》标准。以上双方当事人均触犯了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考虑到该方此前因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于2024年10月11日受到克拉玛依区市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裁量和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规则》第五章第一节“因相同或者类似质量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人员”的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同时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裁量和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规定》第五章第一节“因相同或者类似质量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人员”的有关规定, 《对严重违法者名单和不诚信行为的管理措施》生产销售不合格中小学塑料跑道的(重庆)有限公司被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管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人员名单。2024年8月,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对綦江市某高中改造项目使用的塑料卡车的EPDM材料表面颗粒进行了抽样检测,并委托上海华测质量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验,经检验得出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结论,官方明确知道该项目施工经理购买的EPDM表面颗粒用于操场建设,该厂家的聚合物含量不合格。生产的EPDM表面颗粒远低于国家标准,直接威胁学校师生的生命健康和安全。但该官员在事件调查过程中,仍然帮助施工队逃避项目监理的质量监管,提供虚假产品合格证、虚假产品执业标准,并向执法部门提供虚假证言和证据。重庆市綦尖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对涉案当事人进行了严厉处罚。同样,按照《严重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 4.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兴庆区分局新增宁夏尔尔电线有限公司,该公司销售假冒商标的不合格产品,列入违法不诚信人员名单。 2025年4月,该局兴庆区分局银川市场监管委员会接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层的请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认定当事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同一种产品上使用与商标相同的商标向第三方销售,并将不合格产品伪装成合格产品销售电缆。经查,涉案当事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同类产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品牌名称,并在销售电缆时以不合格产品冒充正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产品以及将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银川市场监管局兴庆区分局依法对涉案人员给予严厉的行政处罚。同时,根据《市场监管严重违法失信人员名单管理办法》第七条的相关规定,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人员名单。编辑 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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